池州市荣获第七届“全国文明城市”称号!

发布时间:2025-05-23 16:41  浏览量:4

5月23日

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

我市荣获第七届“全国文明城市”称号

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内城市综合类表彰的最高荣誉,反映着城市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。自2021年以来,我市举全市之力,坚持创建为民、靠民、惠民、育民,按照“一年大变样、两年促提升、三年抓巩固”的思路,统筹推进文明培育、文明实践、文明创建,持续深化“十大整治”“十大提升”和“十大巩固”专项行动,以精细化治理推动城乡面貌焕新升级,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。

全市上下贯通、整体联动,以人人有责、人人尽责的创建大格局,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,信仰坚定、崇德向善、文化厚重、和谐宜居、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画卷在池州大地徐徐展开。组织开展“举旗帜·送理论”等主题宣讲活动1.3万余场次,创新开展“理响池州”示范宣讲260余场,广大干部群众在春风化雨中启迪心智、滋润心田、接受教育。出台《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广泛开展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活动,佩戴头盔、垃圾不落地、红白喜事简办等渐成风尚,“尚德之地·好人池州”道德品牌深入人心,推评产生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名、“中国好人”13名及各级“新时代好少年”600余名。创新实施文化基因解码赋能工程,全市71个公共文化场所向群众免费开放,每年开展系列文艺演出活动1200余场次,文化传承、文明理念融入城市肌理。大力实施城市补短板工程,推进“席地而坐”示范点、“口袋公园”等项目建设,累计新建或维修基础设施110万平方米,413个老旧小区“旧貌换新颜”,建成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368个,城乡环境更加宜居。大力实施为民惠民工程,累计解决群众关心的“学位、床位、车位”等急难愁盼问题2.35万件,标准化改造主城区农贸市场14个,建立“民声呼应”快速响应机制,“12345”政务服务热线受理问题60余万件、办结率100%,群众对创建满意率达99.5%以上、安全感指数99.63%。

表彰大会上,我市贵池区墩上街道罗城村、贵池区棠溪镇石门村、东至县东流镇张岗村、东至县昭潭镇营桥村、石台县七都镇芳村村、青阳县朱备镇朱笔村、青阳县酉华镇宋冲村等7个村荣获第七届“全国文明村镇”称号,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、池州太平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、池州市传媒中心、中共青阳县委组织部等5家单位荣获第七届“全国文明单位”称号,东至县吴昌富家庭荣获第三届“全国文明家庭”称号,贵池区实验小学荣获第三届“全国文明校园”称号;蔡松、张兆军被授予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。

图片:宝地贵池

编辑:钱培 责编:余冰瑶

审稿:张明旻 监制:姚成润